2017大学入党程序

  2017大学入党程序

  一、 递交入党申请书

  1、 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时间:没有固定的时间,在大学期间均可亲自向辅导员递交入党申请书,并说明自己的入党动机。

  2、 入党申请书所包含的内容: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本人成长过程中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直系亲属和本人密切关系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

  3、 特备提示:在进入大学前已在高中提交过入党申请书的学生,申请时间从申请之日算起,但入学后,需再次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申请或继续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如档案传递过程中入党申请书丢失,本人须向新单位党组织补交一份书面入党申请。

  二、 团员推优

  1、 团员推优的基本条件:已提交入党申请书,端正的入党动机,无挂科现象,关心同学、热爱集体等

  2、 推优时间:每年4月、11月

  3、 推优程序:团总支下达团员推优的通知→年级大班、小班组织、民主决定推优人员→辅导员提供意见→院组织部审查→校团委审批→推优名单公示

  4、 推优名额:无特别限制,无固定的参考比例

  三、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

  1、 条件:已经经过团学推优,政治思想觉悟较高,各方面素质较好,愿意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学生。

  2、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程序:入党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党小组或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在申请书递交后一个月内党支部(或党小组)派人与其谈话→辅导员确定→党支部经过认真衡量和审议确定入党积极名单→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公示→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确定党员联系人。

  3、 时间:每年4月、11月

  4、 特别提示:入党的积极分子应主动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书面思想汇报要写实,至少每季度1份,主要内容:对当前国际国内大事的立场、观点、认识;争取入党过程中思想认识的转变;对自身不足的剖析与认识等。思想汇报必须在参加党校结业考试前递交给辅导员,否则将失去参加结业考试的资格。

  四、 参加党校学习

  1、 学习方式:网上学习,需提交本人真实信息进行用户注册,用户名可自己确定,通过审查后可进行学习

  2、 培训时间与要求:每年2期,每学期期中考试后(5月中旬,11月中旬)安排。每期累计时间不少于40学时,培训结束时进行考试,同时每人上交一份手写2000—3000字的学习总结,考试和学习总结合格者发给《党校培训结业证书》,考试和学习总结不合格者不发《结业证书》,可重新参加下期培训。无《党校培训结业证书》不能发展入党。

  3、 特别提示:入学前已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学,需重新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并再次参加党校的学习。

  五、 成为发展对象

  1、 成为发展对象程序:

  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后的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党支部听取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讨论→将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进行重点培养

  2、上报发展党员材料的时间规定(学校规定时间,学生具体上交资料时间与以下规定时间大体相近)

  每学年第一学期最晚不超过12月10日,第二学期最晚不超过6月10日。但毕业班第二学期和三年级第二学期除外,具体规定如下:

  (1)毕业班第二学期发展新党员,发展材料必须于4月15日前上报组织部,支部和总支的相关手续必须在5月20日前完成,并上报党委审批。

  (2)三年级第二学期发展新党员,发展材料必须于5月15日前上报组织部,支部和总支的相关手续必须在6月15日前完成。

  六、 成为预备党员

  1、 成为预备党员的程序

  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合格→支部大会讨论决议→报党总支审批→党委组织部聘请的组织员与申请人谈话→经党总支委员会审批、总支书记签字盖章后的入党材料由总支报学校党委组织部→校党委常委会审批→通过后→申请人被正式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并补交党费,入党时间从支部大会之日算起

  2、 支部大会程序

  申请人提出入党申请并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及现实表现、家庭基本情况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主要优缺点;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的培养考察情况;到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半数以上,表决方能有效;宣读支部大会决议草案,并由全体到会党员讨论形成正式决议;入党申请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看法、态度和决心。

  3、 几点相关事宜

  (1)支部大会决议三个月内有效。非申请人原因超过三个月尚未审批的退回原报批支部,经支部大会复议后再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如超过六个月未报批或未审批,入党申请人入党手续无效。如再报批,原党支部必须为申请人重新办理入党手续。

  (2)党委讨论批准后,申请人被正式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并补交党费,入党时间从支部大会之日算起。接到组织部填发的“接收预备党员通知单”和《预备党员考察表》后,党支部要及时派人同新党员谈话,向其说明入党时间、预备期限、预备期注意事项并针对入党时的优缺点提出要求与希望。对党委未能批准的,党支部要向其说明主要原因,并指出努力方向。

  (3)申请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由党总支组织入党宣誓。 入党宣誓时间应在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后进行。

  4、 接收预备党员必备材料:

  (1) 党支部接收发展对象的综合考察意见;

  (2) 申请入党人历次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

  (3)《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

  (4) 本人自传,撰写格式:标题为自传,正文内容主要包括个人成长经历、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对党的认识过程,结尾为本人的署名和日期;

  (5) 征求群众意见座谈会记录;

  (6) 团总支推荐意见;

  (7) 家庭成员及主要直系亲属的政审证明材料;

  (8) 党校学习总结和鉴定材料;

  (9) 本人学习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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