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2013-03-20 11:15:35 招生简章

  为培养选拔对我国传统中医药文化具有极大兴趣与培养潜力的优秀人才,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自主选拔录取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于2013年继续开展具有中医药特色的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招生计划为我校2013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一、招生对象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全国理工类高中毕业生,文史类高中毕业生面向北京、天津、重庆、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省市招生。

  二、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申请条件中任意一条者均可报名。报名时请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我校与所在中学和相关部门核查。

  (一)对中医药学科有浓厚兴趣,并在中医药学科方面有独特见解与领悟能力者,并且为中医药学世家、名家子弟(含直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中医药学世家、名家:要求在中医药领域工作的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学生父母为副高级职称,或具有该省、市级专业资格认定的名老中医证书。

  (二) 高中阶段在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等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

  (三) 具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者(应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

  (四) 在中医药传统文化方面有特殊才能者(应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

  三、申请程序

  我校采取“中学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申请方式。

  (一)报名

  请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特殊类考生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后,打印报名表。

  (二)材料准备

  1、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特殊类考生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报名表后,系统会显示“报名表”、“中学推荐表”及“个人陈述材料”三页表格,请以A4纸张标准打印以上三个表格,并按要求手工如实填写“中学推荐表”和“个人陈述材料”。

  2、准备符合报名条件的各种证明材料或高中阶段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A4标准复印),原件由学生在复试报到时携带以备核查。

  (三)材料上交

  1、请学生将“报名表”、“中学推荐表”、“个人陈述材料”,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依次装订成册(A4标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封面),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形式(请勿以其他快递方式投递,以防丢失)邮寄至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选拔录取报名”字样。 (注:“个人陈述材料”请勿打印,一律为学生手写体。)

  2、申请材料寄出两周后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特殊类考生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材料是否被我校接收,我校不再另行通知,此材料概不退还。

  注意:①学生邮寄资料和网上报名信息核对后相互一致才视为有效报名

  ②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0日~ 2013年1月15日

  四、选拔程序

  (一)资格初审:我校专家评审组根据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13年2月28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公示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须知。初审合格的学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并打印复试准考证。未通过初审的学生,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二)复试选拔:对通过初审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在2013年3月17日进行以下内容的复试选拔。

  1、考试内容:考核内容以突出测试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为主。

  2、考试形式:笔试(中国传统文化、医学基础知识和心理素质测评);面试(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英语表达能力及对某件事件的个人见解)。其中,笔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

  3、笔试考试内容模块:

  (1)中国传统文化知识:包含古代汉语、哲学、人文等方面的知识测试。

  (2)医学基础知识:含健康基础知识、中医学基础知识等。

  (3)心理素质测评:以突出测试学生心理稳定性和专业选择倾向性为主。心理素质测评将作为选拔认定参考。

  注:考试内容以学生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积累的知识为主,以突出测试学生的学习潜力和综合素质能力,我校不指定辅导书籍

  (三)资格认定:根据学生复试测试成绩,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研究确定具备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同时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通知学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公示无疑义者,我校将寄发北京中医药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认定书。

  五、录取办法

  (一)取得北京中医药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第一志愿填报北京中医药大学;对平行志愿的省份,学生需在平行志愿的第一志愿顺序报考我校;对单独设置自主志愿的省份,须在自主志愿填报我校或按照生源所在地省市高招办具体要求报考志愿。学生报考专业应以我校在其所在省(市)公布的当年招生专业计划为参照。

  (二)已被我校认定的学生,录取时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A档: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的提档线上,或提档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一本控制线)者,我校在其高考实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与一般统考生一并择优安排专业;对于一志愿平行投档的省市均为10分;进入中医学岐黄国医实验班享受10分加分政策,一志愿平行投档的省市为5分。

  2、B档: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的提档线上,或提档线下1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一本控制线)者,我校在其高考实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与一般统考生一并择优安排专业;对于一志愿平行投档的省市均为5分;进入中医学岐黄国医实验班不享受加分政策。

  注意:

  1、以上分数以高考满分750分为基准,其他省市非750分制折合计算。

  2、我校在一志愿平行投档省市的提档线,为第一次模拟形成的调档线。

  六、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

  (一)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我校本专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二)在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进行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010-64287504)。

  (三)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对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我校将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七、时间安排

项目

内容

时间

备注

报名

网络报名、邮寄材料

2012年12月20日~
2013年1月15日

邮寄材料截止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

复试查询

复试名单查询、打印准考证

2013年2月28日~
2013年3月15日

请随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页

复试

报到

2013年3月16日

笔试、面试

2013年3月17日

资格认定

资格认定名单公示

2013年4月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电话:010-64286231(兼传真) (周一至周五8:30-10:30,14:30-16:30)

  语音电话:010-64286211、64286297

  招生网址:http://www.bucm.edu.cn/zhaosheng

  请有意报考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学生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简章以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内容为准,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属北京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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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培养选拔对我国传统中医药文化具有极大兴趣与培养潜力的优秀人才,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自主选拔录取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于2013年继续开展具有中医药特色的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招生计划为我校2013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一、招生对象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全国理工类高中毕业生,文史类高中毕业生面向北京、天津、重庆、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省市招生。

  二、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申请条件中任意一条者均可报名。报名时请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我校与所在中学和相关部门核查。

  (一)对中医药学科有浓厚兴趣,并在中医药学科方面有独特见解与领悟能力者,并且为中医药学世家、名家子弟(含直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中医药学世家、名家:要求在中医药领域工作的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学生父母为副高级职称,或具有该省、市级专业资格认定的名老中医证书。

  (二) 高中阶段在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等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

  (三) 具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者(应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

  (四) 在中医药传统文化方面有特殊才能者(应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

  三、申请程序

  我校采取“中学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申请方式。

  (一)报名

  请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特殊类考生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后,打印报名表。

  (二)材料准备

  1、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特殊类考生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报名表后,系统会显示“报名表”、“中学推荐表”及“个人陈述材料”三页表格,请以A4纸张标准打印以上三个表格,并按要求手工如实填写“中学推荐表”和“个人陈述材料”。

  2、准备符合报名条件的各种证明材料或高中阶段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A4标准复印),原件由学生在复试报到时携带以备核查。

  (三)材料上交

  1、请学生将“报名表”、“中学推荐表”、“个人陈述材料”,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依次装订成册(A4标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封面),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形式(请勿以其他快递方式投递,以防丢失)邮寄至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选拔录取报名”字样。 (注:“个人陈述材料”请勿打印,一律为学生手写体。)

  2、申请材料寄出两周后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特殊类考生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材料是否被我校接收,我校不再另行通知,此材料概不退还。

  注意:①学生邮寄资料和网上报名信息核对后相互一致才视为有效报名

  ②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0日~ 2013年1月15日

  四、选拔程序

  (一)资格初审:我校专家评审组根据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13年2月28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公示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须知。初审合格的学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并打印复试准考证。未通过初审的学生,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二)复试选拔:对通过初审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在2013年3月17日进行以下内容的复试选拔。

  1、考试内容:考核内容以突出测试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为主。

  2、考试形式:笔试(中国传统文化、医学基础知识和心理素质测评);面试(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英语表达能力及对某件事件的个人见解)。其中,笔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

  3、笔试考试内容模块:

  (1)中国传统文化知识:包含古代汉语、哲学、人文等方面的知识测试。

  (2)医学基础知识:含健康基础知识、中医学基础知识等。

  (3)心理素质测评:以突出测试学生心理稳定性和专业选择倾向性为主。心理素质测评将作为选拔认定参考。

  注:考试内容以学生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积累的知识为主,以突出测试学生的学习潜力和综合素质能力,我校不指定辅导书籍

  (三)资格认定:根据学生复试测试成绩,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研究确定具备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同时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通知学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公示无疑义者,我校将寄发北京中医药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认定书。

  五、录取办法

  (一)取得北京中医药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第一志愿填报北京中医药大学;对平行志愿的省份,学生需在平行志愿的第一志愿顺序报考我校;对单独设置自主志愿的省份,须在自主志愿填报我校或按照生源所在地省市高招办具体要求报考志愿。学生报考专业应以我校在其所在省(市)公布的当年招生专业计划为参照。

  (二)已被我校认定的学生,录取时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A档: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的提档线上,或提档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一本控制线)者,我校在其高考实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与一般统考生一并择优安排专业;对于一志愿平行投档的省市均为10分;进入中医学岐黄国医实验班享受10分加分政策,一志愿平行投档的省市为5分。

  2、B档: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的提档线上,或提档线下1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一本控制线)者,我校在其高考实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与一般统考生一并择优安排专业;对于一志愿平行投档的省市均为5分;进入中医学岐黄国医实验班不享受加分政策。

  注意:

  1、以上分数以高考满分750分为基准,其他省市非750分制折合计算。

  2、我校在一志愿平行投档省市的提档线,为第一次模拟形成的调档线。

  六、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

  (一)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我校本专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二)在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进行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010-64287504)。

  (三)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对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我校将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七、时间安排

项目

内容

时间

备注

报名

网络报名、邮寄材料

2012年12月20日~
2013年1月15日

邮寄材料截止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

复试查询

复试名单查询、打印准考证

2013年2月28日~
2013年3月15日

请随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页

复试

报到

2013年3月16日

笔试、面试

2013年3月17日

资格认定

资格认定名单公示

2013年4月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电话:010-64286231(兼传真) (周一至周五8:30-10:30,14:30-16:30)

  语音电话:010-64286211、64286297

  招生网址:http://www.bucm.edu.cn/zhaosheng

  请有意报考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学生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简章以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内容为准,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属北京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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