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五、初试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6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9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4日下午 外国语
1月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5日下午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初试考试大纲及命题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其他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各科目的参考书目在我校研招网上公布。
(六)考生在每科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约三月中下旬课在北京联合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graduate.buu.edu.cn)上可进行查询,我校将不再寄发纸版成绩单。
六、复试
1.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我校研招网上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14年4月底前完成,请各考生届时关注。
2.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3. 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我校按照考生所报考的一级学科或专业进行复试录取。我校各专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将根据生源情况确定。
七、调剂
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究生部网站”要求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按招生单位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招收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实行协议制。我校将在考生录取前,与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之间分别签订协议。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十、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北京联合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均要按规定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以当年北京市物价部门的规定为准,每年约6000-10000元。
(二)奖学金
我校自2014级全日制硕士生起实行新的奖助办法。新的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助研、助教、助管”津贴、入学奖学金和其他单项奖学金等各级各类奖学金。
十一、其他说明
(一)招生规模:2014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约为120人,全部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二)学制:我校2014年招收的硕士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
(三)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招生单位信息:
招生单位:北京联合大学
单位代码:11417
北京联合大学考点代码:1154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北京联合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01
联系电话:010-64909005
传真号码:010-64909005
北京联合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http://graduate.buu.edu.cn
北京联合大学研招办邮箱 ldyzb@bu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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