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
国家建筑材料展贸中心
(2006)国材展25号
关于组织赴欧洲商务考察活动的邀请函
各地建材管理部门、各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了在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中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更新经营意识,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帮助国内建材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了解国外建材产品的生产及市场前沿信息,加强国际间的经贸交流合作,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将于2007年3月初组织建材有关机构中的高层管理人员及企业领导赴欧洲进行专题考察及经贸洽谈活动。
欧洲经济、技术、管理水平非常发达,在行业协会管理模式和企业经营理念等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经验,通过对欧洲行业协会和著名建材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和交流,可使我们的企业经营者更好地了解、学习、借鉴国外现代的管理和技术。
我们诚邀各建材行业协会、建材企业及有关单位积极参与赴欧洲的建材商务考察及经贸洽谈活动。
附件1:欧洲建材商务考察团参团说明
附件2:出国考察人员登记表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国际合作部 国家建筑材料展贸中心
附件1
欧洲建材商务考察团参团说明
一、考察时间:2007年3月初,总计12天
二、主要国家:法国、德国、奥地利、意大利等欧洲八国
三、考察主旨:
● 访问法国建材行业协会和德国国际商会;
● 参观德国法兰克福ISH展览会;
● 拜访欧洲著名建材企业;
● 参观世界著名的欧佩德(OBI)、百安居(B&Q)等建材超市;
四、收费标准:
1、报名费:2000元/人(含国内外通讯联络费、国内资料费、签证费。)
2、参团费用:30000元/人(含国内集合费、国际往返机票及境外城市间交通、境外食宿、机场建设费、境外保险费、团体小费、个人零用费。)
总计:32000元/人
注:护照办理及因公批件系列手续等费用需自理。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06年12月
2、报名办法:请详细填写《出国考察人员登记表》,并经本单位领导批准盖章后传真或邮寄至国家建筑材料展贸中心国际会展部,同时交付报名费2000元。
3、付款方式(款汇出后,请将汇款凭单传真至国际会展部):
银行汇款:开 户 行:工商行北京百万庄支行
帐户名称:国家建筑材料展贸中心
帐 号:0200001409089001829
邮局汇款: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甲11号 国家建筑材料展贸中心
邮政编码:100037
汇款时请注明“欧洲建材商务考察报名费”
六、特别提示
1、由于组织方的原因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使出访者未能成行,所交报名费退回。由于出访者的原因(如中途退出或未按时交护照、签证资料及使馆拒签等)所造成的损失,由出访者个人或所在单位承担,所交报名费不予退回。
2、全体考察团团员需到北京集合出发,具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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