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测试选拔:
(一) 测试时间:
报到时间:2013年12月13日(周五) 14:00-17:00
报到手续:交验证件(身份证、各种获奖、比赛证书原件)
缴费、交照片(两寸免冠两张)、领取准考证。
报到地点:待定
测试时间: 2013年12月14日(周六) 8:30-18:00
(二)测试安排:
1.专业测试:
器 乐: A 演奏及技巧展示(自备曲目2首,抽选一首曲目中节选,不超过3分钟。) B 视奏(即兴)
戏曲表演: A 唱腔表演(自备戏曲、说唱体裁不限,不超过3分钟。)或川剧相关艺术门类展示 B 视唱
2.综合知识面试:
A抽取综合知识题目作答 B 回答评委提问
温馨提示:考生自备考试相关器材如乐器、光碟等(我校可提供部分大型乐器,需使用者电话提前询问登记)。
六、录取原则
凡经我校测试合格并经我校(公示期10天)、省级招办以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者,经与我校签定协议后正式成为我校2014年艺术特长测试合格学生。
1.高考志愿:高考志愿中必须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省份为第一顺序志愿)填报重庆大学;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我校在其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中的专业。
2.补填信息:测试合格学生于2014年6月30日前登陆我校网上报名系统“补填高考信息”栏完成录取所需数据。未按时填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专业安排:
我校将根据测试成绩和各项目需求综合考虑录取和专业安排,具体内容以签订协议为准。
第一类: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一本线,高考志愿必须第一志愿或第一顺序志愿(平行志愿的省)填报重庆大学,满足其填报的五个有效专业志愿之一。测试成绩特别突出者我校将提前预录专业。
第二类: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我校调档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一本线)且服从专业调剂,我校将结合其填报的专业志愿与当时的招生计划合理安排专业。
4.相关要求: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艺术特长生,进校后自动加入重庆大学学生艺术团并参加艺术团的日常训练和演出。
七、本办法由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65106763(团委)
65102370 65102371(招办)
咨询时间:9:00-11:30,15:00-17:00(周一到周五)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重庆大学团委
201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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