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21:考生何时填报志愿?
答:2014年高考继续实行考后知分知线报志愿,即在6月底公布成绩并划定了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进行。考生可根据各批次各科类招生计划和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本人成绩和不同院校“冷”“热”程度综合考虑。考生可注意参加6月底各学校、报名点组织的填报志愿指导活动。
问题22:深圳考生报考港澳地区的大学,或选择出国留学与本次高考报名有冲突吗?
答:不矛盾。因为大多数的港澳地区高校在录取内地考生时,既看考生的面试成绩,也把考生的高考成绩作为重要的录取标准。除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在我省招生计划统一录取外,香港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等其他学校实行单独报志愿,自行招生,这也给考生增加了选择的机会。也有考生在高考后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了出国深造。
问题23:深圳大学等市属高校对深圳考生如何录取?
答:按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深圳大学、深职院、深圳信息学院等市属高校,在安排招生计划时,会列出部分计划针对深圳户籍考生招生。录取时,按此计划和深圳户籍考生所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因此,实际录取分数线要视深圳考生报志愿的情况而定。
问题24:往届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考,录取分数线会提高吗?
答:按现行的招生政策,应届生、往届生参加普通高考,都按同一分数线进行录取。
问题25:港澳台、外国户籍考生能在深圳报考吗?
答:香港及澳门户籍考生不能参加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但能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考试(简称全国联招),具体文件可登陆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查阅(网址:http://www.eeagd.edu.cn)。
在我省就读并取得高中毕业学历的台湾户籍考生可以选择参加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或全国联招。若考生选择报考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需携带台湾地区签发的台湾有效身份证件和大陆签发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签注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方能报名。
持有广东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除外的在我市就读高中的外国籍学生不能报名参加高考,此类考生可以选择通过留学等途径在中国高校就读。
问题26:如何申报体育尖子生?
答:报考体育尖子的考生必须是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报考的体育考试项目必须与平时运动比赛获奖项目相符。考生在普通高考报名时,必须填报体育尖子考生对应信息点,并准确填报体育尖子项目(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项目,项目多报或填报不清晰者由审核专家组确定项目),并向所在学校递交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相关比赛的秩序册、成绩册和成绩证书(奖状或运动员等级证书)等三份材料(其中至少要有两份材料是原件,若多名考生共用其中一份原件材料需注明,运动员等级证书须提供原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材料不全者不予报名。
申报体育尖子的考生,申报项目限定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八个传统体育项目。该八个项目均设置为非开考项目,不安排省级专项测试。
报考艺术、体育类等非普通类专业及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不享受体育尖子加分政策。
问题27:如何办理“三侨生”证明书?
答:“三侨生”是指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报考各类学校的考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2014年3月1日前到深圳市侨务办公室办理三侨生证明。按广东省普通高等院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三侨生”可在高考总分基础上,报考本科加5分、报考专科加10分投档,由各高校择优录取。市侨办特别提醒,归侨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港澳同胞的子女均不属“三侨生”范围;持探亲护照、外派人员或未取得国外居留权的出国人员的子女也不属“三侨生”范围。此外,证明书必须在考生本人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市或受委托的区(县级市)侨务办公室办理。参加高考的“三侨生”办证时还需提供准考证号码、联系人及电话。
问题28:怎样才能享受广东省聚居区少数民族高考录取照顾政策?
答:我市高考考生如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享受广东省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录取照顾政策:1.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学生,小学和初中在自治县、民族乡以及少数民族聚居村委会所在地中小学读书,高中阶段随父母工作调动到新迁移的户口所在地中学读高中的;2.省外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少数民族学生,小学和初中在自治县或自治区、自治州的县读书,高中阶段随父母工作调动迁入我省境内户口所在地读高中的。若少数民族考生从小学到高中一直都在深圳就读的则不能享受广东省聚居区少数民族高考录取照顾政策。
问题29:如何办理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资格的认定?
答: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民族宗教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表格(从省外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移居我省的少数民族考生,还须提供户口迁移和学籍证明资料),经户口所在地基层户籍管理部门加具户籍登记证明意见后,由县(自治县、市、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审核汇总后逐级上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将对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予以公示。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逾期不再办理。
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资格确认由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民族工作处负责。
我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特别提醒:我市散居或不符合高考加分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不需要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提交审核表和证明。
问题30:广东省2014年高考加分政策作了哪些调整?
答: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2012年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我省高考加分项目调整政策将在2014年高考开始实施,即从201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适用。高考加分调整方案对原有23项加分作出调整,保留6项,取消17项。加分分值统一规范为本科加5分,专科加10分。加分项目调整保留的项目有: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含聚居区的汉族考生);体育特长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立个人一等功以上的军人(含退伍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扶贫开发重点县的考生。另外,对于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一等奖并被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遴选为参加国际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队集训的学生,在应届毕业当年保留高校招生保送资格,录取与否由高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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