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2014年中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由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为您搜集整理,希望对您2014高考有所帮助!
中南大学是一所学科齐全、工学和医学见长、具有优良办学传统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实施“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多元化选拔优秀人才。中南大学2014年继续通过自主选拔录取方式,在全国范围内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且综合素质高、社会责任感强的优秀人才。我校成立了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组成的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自主选拔录取政策和领导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且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应届优秀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㈠ 具备以下特长之一:
1.高中阶段在国家规定的中学生学科竞赛(见附件:1)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含)以上,或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三等奖(含)以上。
2.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新概念作文大赛决赛一等奖,或获得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复赛优胜奖。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专利授权人)。
3. 高中阶段(2013年12月31日前)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公开发表第一作者论文一篇(含)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第一作者文学作品两篇(含)以上(每篇不少于1000字)或诗歌四篇(含,在不同期刊)以上,或第一作者正式出版专著。
㈡ 中南大学优秀生源基地中学专项推荐和校长实名推荐具有创新潜质的学生(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选拔程序
㈠ 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0日至2014年1月10日。符合报名条件㈡的考生需凭验证码报名,具体要求见网上报名系统。
㈡ 提交申请材料。网上报名后将生成有关表格,请考生按以下顺序用A4纸装订、提交申请材料一份,所有材料概不退还。材料寄出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11日(以邮戳为准)。
1.《中南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此表作申请材料封面。
2.自我介绍信(见附件:2)。学生本人撰写并手抄(不超过1000字)。
3.教师推荐信(见附件:3)。由申请者的班主任提供。
4.中学推荐信(见附件:4)。需详实评价考生的综合表现,并请校长签名,同时加盖学校公章。
5.高中三年前五学期期末成绩原始记录的复印件(年级成绩册),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6.相关支撑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论文、文学作品、专著需提供原件)。
7. 申请材料必须齐全完整,材料不齐全完整的推荐无效。
㈢ 审查申请材料。我校成立由招生部门、纪检部门和专任教师组成的专家组,按照考生的报名条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2014年1月25日,考生可登录“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具有参加考核的资格。申请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选拔资格和其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㈣ 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考核内容为考生的学科专长、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质。校长实名推荐具有创新潜质学生的考核由我校和优秀生源基地中学联合组织实施。
考核费为200元/人。具有考核资格的考生登录“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生参加考核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考核工作于2014年春节全国放假日之后开始,3月20日前结束,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布。
㈤ 公示合格名单。学校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合格考生名单,面试考核合格名单于2014年3月30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我校将公示无异议名单报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并同时在生源所在省级招办、中学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进行公示。
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了解我校是否已收到申请材料、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安排、特别是考核的具体安排等。考生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则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考核的资格。
三、录取办法
㈠ 志愿填报
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合格的考生,须在高考第一志愿填报中南大学(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须将中南大学填报在平行第一志愿的第一位;在设置有自主招生志愿的省份,考生须在自主招生志愿栏填报中南大学),并在高考成绩公布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高考志愿表复印件及高考成绩通知单复印件传真至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我校将根据考生高考信息与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协商自主选拔录取有关录取事宜。非我校原因导致考生未能享受自主选拔录取政策的,我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㈡ 录取原则
1.招生计划。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不超过我校2014年本科招生总计划的5%。
2.录取控制线。面试考核合格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报考对应科类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
3.录取专业确定原则:
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专业不包括艺术类专业、临床医学八年制、口腔医学五年制、口腔医学七年制专业。
⑵临床医学五年制专业只根据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按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择优确定(见附件5)。
⑶其他可填报的专业范围为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当年公布的招生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总分基础上加20分、再同比当年本科一批专业录取分数线确定录取专业。
⑷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㈢ 政策说明
本招生简章依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制定,各相关中学须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做好自主选拔录取推荐工作。2014年国家如出台新的自主选拔录取招生政策,我校将执行新的政策。本招生简章由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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