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选拔程序
(一)材料初审
中学推荐的学生将直接通过资格审核获得“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笔试的资格;对于自荐学生我校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分类审核(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请申请人于2014年1月13日后在“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上查询初审结果。
(二)准考证打印
材料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14年1月中旬在“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查询考试通知,并按照要求按时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通过其他方式通知申请人。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3月1日
2.笔试科目: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参加“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平台的笔试。
理工类考生考核科目—自然科学基础(数学、物理);
文史类考生考核科目—人文社会科学基础(语文、数学)。
3.笔试联考地点:自主选拔联考将在各省主要城市同时进行,考生可就近选择,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具体地点将在2014年1月中旬发布考试通知时一并公布。
(四)面试
我校将根据笔试成绩,结合考生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等,进行综合评定,确定面试人选。考生可在笔试后3周左右登录兰州大学招生网(http://zsb.lzu.edu.cn)查询面试通知。
面试内容:我校将按照学科大类组织专家对学生进行面试,主要考查学生学科特长和综合素质表现。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
(五)资格确定
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我校将依据联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权形成的综合成绩,参考学生特长和中学表现,择优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合格名单。联考笔试总分或单科成绩特别优异的考生可直接获得自主选拔录取合格资格,参加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计算排名(笔试、面试成绩均按满分100分换算)。在同等条件下,向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中学以及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中学的申请考生适当倾斜。合格资格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0%。
六、志愿填报
被我校确定为自主选拔录取合格的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考,且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第一顺序或自主批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按照各省级招办提出的自主选拔录取报考要求填报高考志愿,所填专业志愿须在已认定学科大类中填报,自主招生批次不单列的省(市、区),考生在生源省(市、区)投放的相近专业内填报。
七、录取政策
(一)被我校确定为自主选拔录取合格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要求可降低至生源省(市、区)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录取确定专业时,满足考生填报的已认定的学科大类专业志愿之一;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投档线以上的,在前二个专业志愿中安排录取。
(三)经考核认定,在相关学科具有明显特长、兴趣及培养潜质的优秀学生,进校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入“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萃英学院简介见附件3)。
八、监督办法
(一)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将在我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我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931-8912159)。
(二)合格考生名单将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我校招生网站及考生所在中学予以公示。
(三)有关中学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开组织推荐工作,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31-8912116、8912748传真:8912229
通讯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贵勤楼242室邮编:730000
兰州大学主页网址:http://www.lzu.edu.cn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b.lzu.edu.cn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E-mail:zsb@lzu.edu.cn
十、本简章若与教育部2014年招生政策有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十一、本简章由兰州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兰州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学科大类专业划分
附件2:兰州大学草业科学专业简介
附件3:兰州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萃英学院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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