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发展教育也是把我国巨大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根本途径。必须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第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全体国民素质,包括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劳动技能素质。特别要切实加强德育工作,把思想道德素质放在首要位置,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做一个全面发展的人。
第二,优化教育结构。要坚持按照教育发展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重视学前教育,关心特殊教育,形成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格局。
第三,推进教育改革创新。要着眼于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关键是更新教育观念,改进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教学内容方式、考试招生制度、质量评价制度等改革,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特别要推进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的紧密结合,使学生得到主动的、生动活泼的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造能力和就业能力、创业能力。
第四,坚持教育公益性质。教育是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对全体国民、对国家和民族现在和未来具有重大影响的公共事业,政府负有义不容辞的重要责任,必须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规范教育收费,健全公共财政投入和保障机制,为全体国民提供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和条件。要扶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特别是农村教师素质,把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地发挥出来。教师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2.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保障和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条件。必须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
第一,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坚持发展经济与促进就业互动,积极发展经济和调整结构,以发展促进就业,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各类中小企业,发展有利于扩大就业的新行业、新产业,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尽可能多地增加就业岗位。
第二,鼓励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是解决就业问题的一个重大方针。创业不仅使创业者自己实现就业,还可以通过发展多元化创业主体和多种创业形式,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带动更多的人就业。要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加强就业观念教育,营造自主创业的社会环境。运用好财税、金融政策,增加融资渠道,放宽市场准入限制,加强技能培训和信息服务,积极培育创业主体,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推动创业型社会建设,扩大就业容量。
第三,推进就业体制改革创新。要统筹城市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健全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要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鼓励和引导大学生面向农村、面向基层就业。
第四,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要规范企业行为,继续完善和落实国家对农民工的政策。要加强劳动执法监督,特别要解决好非法用工、超时加班、劳动条件差等问题,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3.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整顿和规范分配秩序,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第一,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第二,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高这“两个比重”,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有利于理顺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的分配关系,有利于增加广大劳动者收入,维护劳动者权益,也有利于合理调整投资与消费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第三,加大个人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合理调整收入分配格局。一要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要强化支农惠农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使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者收入随着经济发展逐步较多地增加。二要努力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要通过采取多种措施,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使更多低收入者进入中等收入者行列。三要切实对过高收入进行有效调节。要正确运用税收手段,使过高收入者的一部分收入通过税收等形式由国家集中用于再分配。四要取缔非法收入。要严格执法,对偷税漏税、侵吞公有财产、权钱交易等各种非法收入依法取缔。五要规范垄断行业的收入,引入竞争机制,打破经营垄断;规范垄断性企业资本收益的收缴和使用办法,合理分配利润。要通过改革和发展,扩大转移支付,强化税收调节,打破经营垄断,创造机会公平,整顿分配秩序,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防止两极分化,使全体社会成员逐步共同致富。
4.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
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国家的一项重要社会制度,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第一,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要促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规范化,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促进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第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要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城乡全体居民。
第三,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城市要继续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到应保尽保。在农村要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解决他们的基本生活问题。
第四,发展社会救助与慈善事业。社会救助与慈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不可替代的促进社会和谐的特殊功能,应当支持其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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