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
根据《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规定,凡在乌克兰攻读副博士学位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自费留学人员,均可申请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该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
有关《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及申请办法,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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