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选拔程序
(一)资格初审
1、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结合考生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由中学提供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中学的推荐意见等方面,综合考察考生的情况,以确定考生能否获得面试资格。
2、我校在确定拟参加面试的考生时,向在学科专业方面表现突出(如必修科目测试等级有A)的考生、向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地区或中学、向农村地区中学、向有专业发展潜力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面试名单将在“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网”予以公布,学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状态栏查询,具体面试安排详见我校招生网站通知。
(二)参加面试
审核通过的考生需按照规定时间来我校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将作为确定入选考生的一项重要依据。面试具体安排将通过“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网”另行通知。
1、领取准考证
参加面试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者带户口簿)、学生证和具备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到南京中医药大学仙林校区领取准考证,按时参加面试。
2、缴纳测试及报名费
参加面试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费20元/人、测试费60元/学科/人。
(三)确定自主选拔候选考生名单
1、学校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综合评估结果等确定候选考生名单。
2、候选考生人数控制在自主选拔录取计划数的200%以内。
3、候选考生经江苏省考试院审核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认为我校自主选拔候选考生。
六、录取政策
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关于自主招生录取的有关政策,学校对取得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给予一定的优录政策。取得自主选拔候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BB(含)以上,必测科目4C1合格。所报专业符合我校选科要求,且必须在江苏省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中确认我校。
(一)录取排序
我校根据考生报考科类,在考生高考成绩的基础上,结合面试和综合测试,采取高考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对候选考生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录取人数在本科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
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如下:
项目 | 所占权重 | 备注 |
高考成绩 | 50% | 总分进行折算(2门选测科目等级不算分值) |
学业水平测试及综合素质评价 | 10% | 按照资格审查环节中,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进行折算 |
面试成绩 | 40% | 对面试环节的测试与评估进行折算 |
(二)专业安排
1、考生必须填报不少于6个专业志愿。
2、学校将考生的加权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报名条件类别安排专业:
A类、B类考生:经省教育考试院确认并投档后,学校予以录取并满足其填报的第一个专业,并授予优秀新生奖学金。
C类考生:经省教育考试院确认并投档后,学校在其高考总分上加20分参加专业排序,符合其填报的6个专业相对应的分数时,安排相应专业录取;若加20分后仍达不到其填报的6个专业相应分数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且选科符合我校专业要求,予以录取。
D类考生:经省教育考试院确认并投档后,学校在其高考总分上加10分参加专业排序,符合其填报的6个专业相对应的分数时,安排相应专业录取;若加10分后仍达不到其填报的6个专业相应分数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且选科符合我校专业要求,予以录取。
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同其他录取考生一样,入学一年后,经学校综合测评,可享受学校相关转专业政策。
若国家或江苏省招生政策有所变动,学校以国家或江苏省招生政策为准。
高考招生 | 自主招生 | 招生计划 | 高考招生简章 | 高考保送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