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记者崔国萁2月14日纽约报道:一华裔房客被旧房东利用对其的信任,在新租约还没到手时就从三楼搬到一楼。随后旧房东在房客不知情下又将大楼出了手,结果新房东以他们没租约为名而下了逐客令。对此专业律师表示,房客在搬迁或有新的改变前,一定要签好约再行动。
一对华裔夫妻13日前来在华策会布碌仑分会举行的法律咨询活动,讲述自己一家中计而痛失低租金租屋的经历。这对50多岁的华裔夫妻住在皇后区的牙买加,租住一套2室2厅大单元才要800元。不久前在租约快到期时,华裔房东提出他们住的三楼单元有很多违规要修理,请他们一家人暂时搬到一楼住。
因旧租约要到期,这对华裔夫妻提出先续约再搬下去,房东也一口答应,并为了显示诚心,房东将一楼打扫得干干净净。这对华裔夫妻不虞有诈,很快就搬到一楼住。几天后房东拿来仅有一张纸的新租约,让他俩签了字。但随后他们追讨自己那一份时,房东总是借口说没复印好。就这样过去了一个多月。不久前,楼里来了一名新人,说自己是新房东,因夫妻二人没租约,勒令他们尽快搬走。原来在一月底,旧房东已将大楼过了户,当初让他们搬是为了修好楼内的问题好出手。而新房东买下大楼,自然要重新加价再出租。这对夫妻想与旧房东理论,但旧房东却没了踪影。几天前,夫妻二人又接到新房东的起诉书,诉请法院尽快驱赶他们。夫妻俩有些气不过,想随后不再交租金,以白住方式抗议房东的不良。
对此,专业律师黄真(见图,侨报记者崔国萁摄)表示,房客切不可不交租,如此新房东会立即到法院申请赶人。一般此情形下,即使房客没租约,法律也会要求新房东继续旧房东的租金,直至他们搬离。另外,即使法院判下来,也会酌情给出不超6个月的时间,容房客另找新家再搬出。
黄真还表示,这对夫妻也可去法庭,提供老租约给法官,并陈情已和旧房东签新约,但旧房东已找不到,看法庭最终如何断案。黄真提醒华裔租客,在租约没有签好前,房客切不可随意搬迁或做出其他改变,以免权利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