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以及心理健康状况测评和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或检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准确客观”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把好复试质量关。
6.复试中的命题者,必须严守保密纪律,违者将严肃处理。
(七)体检、资格审查、政治审查的时间、地点及要求
特别说明:
1、复试体检在华中师范大学校医院进行,具体时间由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安排好时间准时参加。
2、凡参加复试的学生,都必须于4月6日上午8:00—12:00之间到公共管理学院接受复试资格审查并进行政治审查。报到时,考生必须向我院提交下列材料:(1)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往届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rz/);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持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育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以及就读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3)同等学力考生、大专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4)盖有红章的大学或者专科期间成绩单(往届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5)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6)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考生单位所在人事部门的签署意见。
3、报到时,需交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及复试费用。统考生及推免生交复试费100元;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交复试费200元。
4、凡参加复试的学生,复试时都必须同时交验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准进入复试场所。
联系人及其办公电话:公共管理学院欧阳老师,027-67868188(办)
(八)可接受调剂的学科专业及政策
1.学科专业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调剂人数 |
校内调剂 | |||
1 | 企业管理 | 120202 | 3 |
2.调剂政策
为优化生源结构,提升生源质量,上述专业拟接受省内外高水平大学考生调剂,欲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的调剂系统进行,并通过调剂系统的数据审核。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国家不予认可。
调剂考生需满足国家关于调剂工作的基本条件: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A类国家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由学院通知参加复试,未通过者恕不另行通知。
6、申请调剂的时间从本细则公布之日起至2014年4月3日下午17时。
三、专业学位(MPA)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资格
初试总分不低于160分,且英语成绩不低于41分、综合能力成绩不低于82分,可取得复试资格。
(二)复试及报到时间及地点
复试报到时间:2014年4月1日上午8:00—11:30。
复试报到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二楼会议室。
复试时间:2014年4月1日下午2:00—4:00。
复试地点:公共管理学院319、419教室
(三)复试所需携带的证件与材料
1.填写完整的复试信息表并签名(复试信息表见附件,需A4纸打印);
2.准考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护照、军官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网报时填报的毕业证书为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rz/);
4.盖有红章的大学或者专科期间成绩单(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
5.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签署意见,见附件);
6.以上资料请自备档案袋放入,并在档案袋上注明考生姓名、考生编号。
(四)复试程序
1.报到
先到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二楼会议室登记,填写报到登记表。
2.资格审查
考生将填写完整的《复试信息表》连同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及学位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签署意见)一并交MPA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3.接受复试(笔试)
复试(笔试)时请将准考证放置考桌右上方。无准考证的考生不允许参加复试(笔试)。
(五)复试(笔试)科目、分数及方式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本次MPA研究生复试仅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管理学基础及应用”,满分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六)成绩构成与录取标准
总成绩按联考成绩50%、复试成绩50%计算,其中联考成绩按百分制进行折算。录取以总成绩为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复试(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其它事项
凡有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按规定日期准时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均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联系电话:027-67868071
联系人:蔡老师
附件:1.复试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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