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从事服务基层项目期间各年度考核情况”栏,填写服务基层项目期间每一年度的考核结果。只需“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填写,应届大学毕业生不填。
14.“奖惩情况”栏,填写获得的表彰或奖励,其中,“抗震救灾受表彰情况”填“受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受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没有受奖励和处分的,要填“无”。
15.“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填写本人父母、配偶和子女及其他重要社会关系的有关情况。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
16.“高校院(系)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地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意见”栏,应届大学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总支签署并鉴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服务地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签署并鉴章。
“高校党委组织部(就业主管部门)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意见”栏,应届大学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签署并鉴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签署并鉴章。
“市(州)委组织部资格审查意见”栏,由报考的市(州)委组织部在资格复审时签署并鉴章。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注意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四川省2014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供资格复审和考察录用时使用。
三、特殊困难家庭考生报名费用减免办法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全部减免笔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的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网络报名成功,通过资格审查且符合上述减免条件的考生,应于2014年5月5日至5月13日内(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成都市三槐树路2号)递交减免申请材料,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笔试考务费。
四、重灾县(市、区)名单
“5·12汶川地震”重灾县(市、区):汶川县、北川县、绵竹市、什邡市、青川县、茂县、安县、都江堰市、平武县、彭州市、理县、江油市、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朝天区、旺苍县、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德阳市旌阳区、小金县、绵阳市涪城区、罗江县、黑水县、崇州市、剑阁县、三台县、阆中市、盐亭县、松潘县、苍溪县、芦山县、中江县、广元市昭化区、大邑县、宝兴县、南江县、广汉市、汉源县、石棉县、九寨沟县。
“4·20芦山地震”重灾县(市、区):芦山县、雅安市雨城区、天全县、雅安市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邛崃市。
五、三州地区
阿坝、甘孜、凉山三个民族自治州所属各县(市)。
六、加分证明材料说明
1.三州生源考生,提供身份证原件,注明本人学校、院系、专业及联系电话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下述证明自己生源地是三州的两类材料之一:
①能证明大学入学前户籍在三州地区的户籍证明原件(加盖当地公安机关鲜章)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现户籍证明原件(加盖当地公安机关鲜章)和学籍档案中关于考生在三州参加高考的证明材料(《四川省××××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并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鲜章)。
2. 在“5·12汶川地震”、“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提供注明本人学校、院系、专业及联系电话的身份证、获奖证书和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公务员考试栏目推荐:
公务员报考指南 | 公务员报考条件 | 公务员报名入口 | 行测专题 | 申论专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