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作区域内的城乡及社区电影放映业务;
2、合作区域内电影广告及相关招商业务;
3、合作区域内其他相关业务。
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a、甲方提供有关数字电影项目的详细资料说明文件和完整接收、放映设备系统的国家检验标准、性能指标、质量保证期限及操作规程等(见附件),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b、双方确定,项目推广第一年为磨合年,自第二年起,一切走入正常运作。正常运作后甲方承诺每月20日前提供下月度放映电影计划(数量、名称、剧情介绍等)并提供影片卫星接收信号(或已录制好的电脑硬盘)和相关解码;
c、甲方按产品使用手册提供有关数字电影接收、放映设备系统的维修保养服务及技术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