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按甲方最终确定的设计方案由设计方(或者采纳设计方案比重较大的一方)制作施工图。
五、按设计方的施工图,由乙、丙、丁三家制作工程预算及工作量清单。
六、甲方在收到三方前条所述资料后 日内确定一家负责装修工程施工。施工合同另行签定。
如设计方未被确定为施工方,设计方同意甲方无偿使用其设计方案和施工图;同时由施工方给予设计方适当补偿,具体补偿数额由施工方与设计方自行协商。
七、甲方不另支付设计费和施工图制作费;施工方不得将其列入装修成本。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肆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