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抵押担保合同样本

2014-04-22 12:34:41 抵押担保

  第十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 抵押期间,甲方经乙方书面同意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分享

热门关注

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

担保借款合同

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模板

担保借款合同模板

房产担保协议书范本模板

房产担保协议范本

个人借款担保书简单版范文

个人借款担保书范文

企业为个人借款担保书范文

个人借款担保书范文

房产抵押担保合同模板

抵押担保合同

抵押担保合同范本简单

担保合同范本

个人房产抵押担保合同范本

抵押担保合同

房屋抵押担保合同范本2020

抵押担保合同

个人借款抵押担保合同范本2020

借款担保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