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合同效力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与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十二、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包括续约合同)履行期限均不能超出招标周期(即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始,至下一轮招标结果通知发布之日止)。
3.如果因自然灾害或政府特殊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该协议无法履行的,三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协议。
4.特殊约定事项
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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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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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