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受让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转让方为转让该商标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十三、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十四、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按转让的权限计算共___万元;
2.付款方式:
3.付款时间:
十五、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十六、双方的违约责任:
1. 转让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规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 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的,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