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生效日: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视为生效。
1.4不可抗力:在本协议期限内发生的不可预见(或者虽可预见,但其发生或后果不可避免)、非任何一方所能控制且使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或完全履行本协议的:政府行为、地震、台风、火灾、水灾、疫情、战争、罢工、暴动、黑客攻击、技术管制或任何其它自然或人为造成的灾难。
1.5合作期限:协议中述及的本协议之期限。
2.解释:
2.1本协议所指之日为公历日,本协议所指之营业日系指中国的法定营业日。
2.2本协议中之标题仅供参考之用,并不影响本协议任何部分之涵义及解释。
2.3凡述及章、条款、段落时,均指本协议的章、条款、段落。
第二章 声明及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