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长对我从证据角度去回答这个问题也觉得几分新颖,毕竟我为了这次“合议,”我做了挺多功夫,看了不少学术大家关于这方面的论文,同时还翻看了不少法院的案例,让我深刻体会到法官在面临法律空白区的时候要费的脑神可真不少,
第五周
下一周,朱昉姐即将要去党校培训三周,我和强哥单独跟着文姐,压力其实很大,朱昉姐跟了文姐一年,案件诉讼程序基本上是她在安排的,我和强哥主要是听她安排去做,能够像她那样熟练并独当一面确实是比较困难。强哥渐渐推掉要出去办公的事情,选择经常留在办公室里面向朱昉姐学习一些文书和如何应对当事人提交的各种材料。强哥其实是08届的大学生,刚进来才几个月,由于朱昉姐比较喜欢呆在办公室办公,所以就经常让强哥代替她出去,强哥留在办公室的时间不多,每周都有几天在外面,甚至还没机会做过庭审笔录。文姐为了能让他应付得了朱昉姐不在的时候,就只能赶鸭子上架了。强哥第一次开庭是坐在朱昉姐旁边,看她如何操作,回来后他告诉我说很无聊。第二次就要让他直接上阵了,结果开庭的中途,他太紧张了,一只手抽筋,打不了字,文姐很镇定的说:没事,我会让你打字下去的。这件事情成为整个办公室的一个饭后笑话。其实我也曾经试过坐在朱昉姐旁边,旁听当事人开庭,我脑袋试图幻想自己坐在书记员的位置,努力去听清当事人及其律师说的每句话,脑神经高度紧绷到头痛,只能大致明白双方要点,但是具体的地方无法听清晰,而朱昉姐尽管打字很慢,但是她能够淡定,很条理的诉讼双方的口语话在短时间内输入成书面语,做庭审笔录这个真的是需多次锻炼训练出高度精神集中和熟悉法律书面语才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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