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调剂和录取
(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复试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将根据国务院学位办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情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二)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精神和我省实际,我校公共管理硕士和艺术硕士合格生源数不足的专业领域,可接收报考福建省高校相同学位类别和专业领域的调剂考生。
四、培养方式、学习年限与收费标准
学位类别 | 学习方式和年限 | 备 注 | |
教育硕士 | 脱产学习一学年:2.5-5年 | 24000元/全程 | 所有专业领域 |
暑期授课:3-5年 | 限教育管理、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科学与技术教育、学科教学(数学、物理、化学)等9个专业领域。录取人数少于5人的领域并到下一年授课。 | ||
体育硕士 | 暑期授课:2.5-5年 | 30000元/全程 | 所有专业领域 |
公共管理硕士 | 每学期脱产学习两个月:3—5年 | 48000元/全程 | |
艺术硕士 | 脱产学习一学年:2.5-5年 | 40000元/全程 |
注:学费包括课程学习、论文指导、评阅和答辩等费用,不包括住宿费和教材费。
为保证培养质量,我校招收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或500学时。
五、入学
公共管理硕士于2015年3月初入学,体育硕士、暑期上课教育硕士于2015年7月初入学,艺术硕士、脱产一学年上课的教育硕士于2015年9月初入学。具体入学有关事项见当年《入学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