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确定复试名单
研究所根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选并确定复试名单。同时以网页和电话的方式通知申请者前来参加统一复试与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参加复试准备
参加复试时请提交或携带以下材料:
1、 思想政治品德鉴定表(加盖党组织公章并密封);
2、5分钟左右的科研工作报告电子版(制作不超过10张PPT提前5天发至postgraduate@big.ac.cn)。
六、复试
重点考察申请者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是否具备硕博连读生培养的潜能。
研究所将组织五名以上指导教师组成复试组,对拟接收推免生进行专业复试(业务综合素质和英语),同时安排体检。
七、录取
录取工作分三个阶段完成,具体事项如下:
第一阶段——拟接收(2014年7月—9月)
研究所网页公布通过复试的申请者名单,并电话通知申请者。 被列入“拟接收名单”的人员须提交以下详细材料:
1、思想政治品德鉴定表(加盖党团组织公章并密封);
2、大学本科期间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
3、各种获奖证书、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专业技能相关等级证书复印件;
4、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科研成果及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5、其它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6、身份证复印件;
在复试时已经提交上述材料原件的,不必重复提交。根据申请者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审定“拟接收”名单,并寄发“拟接收函”。
第二阶段——拟录取(2014年10——11月14日前)
1、申请者当接到“拟接收函”后,到其所在学校领取推荐免试生校验码,并在10月20日前向我所招办提交: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学校与有关部门须在相应位置盖章);
经研究所再次审核并符合条件者方能最终获得拟录取资格。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所研招办提交上述材料者,视作中途自动放弃推免申请。
2、拟录取名单在网上公布,同时向推免生所在学校寄达“拟录取通知书”。
3、推免生须参加全国硕士生考研的正式报名:
① 获得我所的“拟录取通知书”后, 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参加网上报名(时间与统考生相同);并到当地招生办报名现场进行确认。
② 注意: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网上报名和到现场办理确认手续的后果是:导致研究所无法正式录取拟录取的推免生,责任由推免生自负,视作自行放弃录取资格。由此引发的相关责任,研究所不予承担。
③ 正式报名后,请将报名材料寄至我所研招办。
若在联系推免生事宜时,因自己的指标暂时还未确定而一时未能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推荐免试生资格证明”或“排名情况”的,请务必在获得“拟接收函”后,于规定时间内尽快补寄,否则不予保留录取名额,不向推免生所在学校寄达正式的“拟录取通知书”。
第三阶段——办理录取手续:
按照中科院研究生院规定,研招办将于2015年6月向推免生所在学校发调档函等,7月10日左右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与参加统考的录取生统一发放)。
八、关于未取得保送资格问题
凡已通过复试,我所拟录取的优秀生,若最终因某种原因未能获得学校的外推资格,但本人愿意参加全国统考至我所攻读学位,请于2014年10月20日前向我所提出书面申请(写明年级排名名次,并加盖教务处公章),经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可定为拟接收,当你的统考成绩符合我所复试分数线、身心健康状况仍符合我所录取标准时,可免再次复试(原复试成绩有效),直接进入录取阶段。
九、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按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规定,对已"拟录取通知书"的推荐免试生,当中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1、 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 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3、 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
4、 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十、关于毕业实习
欢迎确定为拟录取的学生前来联系毕业实习(因涉及科研工作的连续性,具体实施方案需示接收导师科研进展情况而定)。
推荐阅读:考研报名汇总
推荐阅读:考研招生简章汇总
考研报名时间 | 考研条件 | 考研报名流程 | 考研报名费 | 考研报名入口 | 考研报名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