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从身边小事做起,用自己的行动体现思想上入党,锻炼自己的党性。在行动上做到识大体,顾大局,与同事团结协作,相互帮助,坦诚待人。
6. 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讲排场、不比阔气、不挥霍公款、不铺张浪费。
7. 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对涉及与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有利害关系的事项,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8. 遵守财务管理规定,对收费项目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进行取费。未经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不擅自降低收费标准和减免收费金额,做到不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9. 不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不为任何人介绍承揽工程,在房屋拆迁等工作中,不利用职权为任何单位或个人谋私利。在工作中接受的礼金、有价证券等,一律登记、交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