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高考加分政策进一步规范

  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讯:我区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于11月上旬开始。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日前下发了《关于做好我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考生可自行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的“普通高考—政策文件、公告”栏目查阅。

  加分降分政策进一步规范

  我区2015年的加分、降分照顾政策基本延续2014年的有关规定,主要在两个方面有变化:对符合我区2015年普高报名条件,但户口未迁入我区的外来人员〔持有我区有效期内的经我区地级市(含)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安部门颁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即人才居住证)的除外〕,属于少数民族的,总分降低5分。对比上年,2015年对该照顾政策进行了简化,即不论该政策相关考生属于哪个少数民族,一律只降5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思县享受边境县待遇的批复》,我区“享受边境县待遇县”新增了上思县。从2015年起,上思县考生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可享受倾斜政策,在依规享受民族性降分照顾政策的基础上,还可再降低10分(但按教育部规定,考生享受照顾的总分值均不得超过20分)。

  按照规定,需要申请加分、降分照顾的考生,必须在完成报名后,立即领取相应的考生登记表,向户口所在地的县、市级有关部门提出资格审核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后,考生须在2015年3月13日前将证明材料提交各高考报名站。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视为自动放弃加分、降分照顾资格,逾期不再办理。

  考生同样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查阅现行的加分、降分照顾政策及报名时需要交验的材料。在录取工作开始之前,如教育部另有关于加分、降分照顾政策的新规定,则按教育部的新规定执行,届时广西招生考试网也将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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