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法院实习报告(二)
大一年级的暑假,我来到本市的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为期近一个月的实习生活。
我来到的是本院的刑事三庭。
法院的工作并不是像我认为的轻松,繁琐的东西都不是我曾经想象得到的。
德州中级人民法院自07年提出一个比较新颖的圆桌审判的提议,将有关少年的民事以及刑事案件都在禁止旁观的少年庭中进行审判,这个创新得到了重视,在山东省乃至全国的法院学书本们也引发一些探讨。包括是否要对未成年人进行犯罪前科消灭制度的适用。一份由山东省高级法院制作,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办的杂志《少年审判》也是针对青少年犯罪的专门杂志,对圆桌审判这种模式连续几期都进行了深入的报道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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