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明在9日给法庭的律师信中说,桑兰案4月28日提交法庭,5月28日起聘请拥有执照的专业传票投递公司给刘国生,谢晓红和薛伟森三被告投递传票,但未能成功送达。虽然本案的被告多达20位左右,海明在律师信中确认的接到传票的仅有莫虎一人。对于时代华纳等美国大公司被告是否也没有收到传票,律师信中没有提及。
海明还自我纠正了起诉书中两名被告名字的拼写错误。海明在律师信中说,在前面的起诉书里,被告薛伟森和谢晓红的英文名字被拼写错了。薛伟森的英文名字应该是Winston Sie,不是Wilson Xue;谢晓红的英文名字应该是Gina Liu,或者GINA LIU,或者K.S GINA HIU-HUNG,不是原先起诉书里所写的KS Gina Liu。
海明还在他的博客中解释了为什么桑兰的起诉书上只有他一个人的签字,而见不到起诉“律师团队”其他人员签字的原因。海明说他的“老外员工律师”“宁可辞职不干,也坚决拒绝在桑兰案件任何一件文件中签字”。因为“桑兰案件从第一天起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桑兰跌倒摔伤是十三年前发生的事了,很多重要项目已经错过了时效追溯期(追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