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现场报到
1.报到时间: 2015年3月13日8:00—17:30
2.报到地点: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3.考生持本人学生证、身份证(无身份证者需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据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到现场报到并采集相关信息。
4.考试费:200元/人。考生请于3月11-12日在网上缴费(http://xmlbm.hnu.cn/zsb2015/)。
四、考试
1.考试时间:2015年3月14日
2.考试地点:湖南大学
3.考试方式:面试
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影像资料保存4年。
4.划线原则
考试成绩合格线为85分。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保送生录取候选考生名单。
5.公示
保送生录取候选考生名单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后,学校分别在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生效。公示的考生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资格条件、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合格标准和拟录专业等。
五、录取
对获得我校保送生录取候选资格的考生,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市、自治区)要求办理录取手续。被我校录取的保送生,不再参加当年高考。对录取的考生,学校结合学生申请的专业志愿,综合考虑学生考核成绩、学科特长、获奖情况、高中成绩等确定录取专业。
六、监督机制
高校保送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将明晰考试定位、规范选拔程序、提高选拔质量、加强信息公开和过程监督管理;杜绝在招考、录取过程中出现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舞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失职渎职行为。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组考;相关学院负责业务主考、其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全程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和考生申诉。
七、其他
1.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外语类保送生入校后不允许转入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2.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校对所录取的学生在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专业复核。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3. 国家如出台新的保送生政策,按照新政策执行。
4.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山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307室
邮 编:410082
电 话:0731-88823760
传 真:0731-88823070
网 址:http://admi.hnu.edu.cn
监督与申诉电话:0731-88821680
八、本简章经湖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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