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行业、国有企业工资上涨过快要备案
根据此次工资指导线发布意见,本市属垄断行业的企业、国家财政补贴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一般不突破基准线;北京市属竞争性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一般不得突破上线。
这些企业工资增长拟突破上线的,必须满足基本条件,包括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市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60%、2011年预计企业经济效益将实现显著增长等。
并且,还须按隶属关系,分别经市国资委或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于2012年3月底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而对近两年职工平均工资增长过快的企业,市人力社保局将会同市有关综合部门加大监督管理的力度,列为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的重点。
结合指导线工资集体协商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各类企业应当以企业工资指导线为重要依据,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正常的职工工资增长机制。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工会方应当主动发起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企业方积极响应,双方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企业工资增长水平和工资分配方案,订立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并将协议书向所在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名词解释
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
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指导的一种手段,对企业收入分配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它既为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对国有企业实现工资总额管理提供政策依据,对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具有约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