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委托内容
(一)委托指令的基本内容
1.证券账号。
2.日期。日期即客户委托买卖的日期,填写年、月、日。
3.品种。品种指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的名称,也是填写委托单的第一要点。填写证券名称的方法有全称、简称和代码三种。委托买卖的证券代码与简称必须一致。
4.买卖方向。客户在委托指令中必须明确表明委托买卖的方向,即是买进证券还是卖出证券。
例2—9(2012年3月考题·单选题)
根据( ),委托指令分为买进委托和卖出委托。
A.买卖证券的方向
B.委托订单的数量
C.委托价格限制
D.委托时效限制
【参考答案】A
【解析】客户在委托指令中必须明确表明委托买卖的方向,即是买进证券还是卖出证券。
5.数量。这是指买卖证券的数量,可分为整数委托和零数委托。整数委托是指委托买卖证券的数量为一个交易单位或交易单位的整数倍。一个交易单位俗称“1手”。零数委托是指客户委托证券经纪商买卖证券时,买进或卖出的证券不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一个交易单位。目前,我国只在卖出证券时才有零数委托。
6.价格。这是指委托买卖证券的价格。在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制度中,涉及委托买卖证券价格的内容包括委托价格限制形式、证券交易的计价单位、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债券交易报价组成等方面。这些内容也将在后面进一步说明。
7.时间。这是指客户填写委托单的具体时点,也可由证券经纪商填写委托时点,即上午×时×分或下午×时×分。这是检查证券经纪商是否执行时间优先原则的依据。
8.有效期。这是指委托指令的有效期间。如不在委托单上特别注明,均按当日有效处理。我国现行规定的委托期为当日有效。
9.签名。客户签名以示对所作的委托负责。若预留印鉴,则应盖章。
10.其他内容。其他内容涉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号码、资金账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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