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重点题精析(三)


8.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  )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A.监理企业的责任    B.工程监理企业
  C.监理的内容        D.监理权限 
  E.规划的内容

答案:BCD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建筑法》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的法律责任。《建筑法》规定: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回答此题需要注意区分监理规划、监理大纲、监理权限等内容。

9.工程监理企业不得(  )。
  A.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有隶属关系
  B.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在工程设计中,降低工程质量
  C.与设备生产单位有隶属关系
  D.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E.在开工前对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定

答案:ABCD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建筑法》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的法律责任。《建筑法》规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不得转工程监理业务,建设监理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单位在工程设计中降低工程质量。

10.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进行分包的(  )。
  A.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B.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C.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D.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E.造成损失的,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ABDE
  解析:《建筑法》第67条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
  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1.下列各种违法行为中,需要违法主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是(  )。
  A.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造成损失的
  B.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进行分包,造成损失的
  C.在工程发包与承包中索贿、受贿、行贿,构成犯罪,导致工程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
  D.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造成损失的
  E.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造成损失的

答案:ABD
解析:根据《建筑法》第66、67、69条规定,即可得到本题的正确答案。
二建考试题库 二建考试备考辅导 二建模拟试题 二建考试真题 二建考试答案
分享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