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工程要求方案满足必要功能,清除不必要功能。在运用价值工程对方案的功能进行分析时,各功能和价值指数有以下三种情况:
(1)Ⅵ=1,说明该功能的重要性与其成本的比重大体相当,是合理的,无须再进行价值工程分析;
(2)Ⅵ<1,说明该功能不太重要,而目前成本比重偏高,可能存在过剩功能,应作为重点分析对象,寻找降低成本的途径;
(3)Ⅵ>1,出现这种结果的原因较多,其中较常见的是:该功能较重要,而目前成本偏低,可能未能充分实现该重要功能,应适当增加成本,以提高该功能的实现程度。
各功能目标成本的数值为总目标成本与该功能指数的乘积。
答案:
问题1:
解:
分别计算各方案的功能指数、成本指数和价值指数,并根据价值指数选择最优方案。
1.计算各方案的功能指数,见表3.
注:表3中各方案功能加权得分之和为:9.05+8.75+7.45=25.25
2.计算各方案的成本指数,见表4.
方 案 A B C 合 计 单方造价(元/m2) 1438 1108 1082 3628 成本指数 0.396 0.305 0.298 0.999 3.计算各方案的价值指数,见表5。 表5方 案 A B C 功能指数 0.358 0.347 0.295 成本指数 0.396 0.305 0.298 价值指数 0.904 1.138 0.990
由表5的计算结果可知,B方案的价值指数最高,为最优方案。
问题2: 解:根据表2所列数据,分别计算桩基围护工程、地下室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和装饰工程的功能指数、成本指数和价值指数;再根据给定的总目标成本额,计算各工程内容的目标成本额,从而确定其成本降低额度。具体计算结果汇总见表6。 表6
功能项目 功能评分 功能指数 目前成本(万元) 成本指数 价值指数 目标成本(万元) 成本降低额(万元) 桩基围护工程 10 0.1064 1520 0.1186 0.8971 1295 225 地下室工程 11 0.1170 1482 0.1157 1.0112 1424 58 主体结构工程 35 0.3723 4705 0.3672 1.0139 4531 174 装饰工程 38 0.4043 5105 0.3985 1.0146 4920 185 合 计 94 1.0000 12812 1.0000 12170 642
由表6的计算结果可知,桩基围护工程、地下室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和装饰工程均应通过适当方式降低成本。根据成本降低额的大小,功能改进顺序依次为:桩基围护工程、装饰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地下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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