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乙方每次进货时须提前20天书面告知甲方并预付50%的货款,以便甲方组织生产,乙方在甲方提货时付清余下的50%的货款。甲方须在7个工作日内将货物发往乙方指定地点。
3.本合同签订盖章之日起七日内,乙方向甲方预付50%的首批货款 元及全额的市场保证金。
六、产品质量
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药监部门批准的质量标准,并随货提供产品的检验报告。因产品质量或包装问题引起的投诉经查实,甲方必须对乙方予以调换,并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予以协助。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维护乙方合法权益,在乙方代理期间,不得向乙方代理地区其他客户解释代理地区销售政策,如有经销单位及代理商向甲方洽谈购货事宜,甲方必须移交乙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