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该项目物业服务费用包干价格为 元/年,该费用由乙方负责协调业主单位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转入甲方的指定账户中, 该费用未及时到账或到账不足的, 乙方同意先期垫付, 或在本协议乙方承包费用支付中相应核减。
四、乙方应按质按量完成该项目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内容和范围包括该项目安全防范和清洁保洁工作 (具体以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 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承包费用,承包费用核定为该项目物 业服务包干费用扣减本协议第五、 六条约定款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后的余额。 在业主单位物业服务包干费用足额到位且乙方完成履约责任 和义务后, 甲方于每次月 10 日前按月均摊支付前月承包费用给乙方, 但属乙方应付未付款项的,甲方可在支付承包费前代为扣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