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 现行宪法于1999年12月颁布。宪法规定:总统任期由五年延至六年,可连选连任一次,不另设副国家元首,地位参议院院长和国民议会议长为副国家元首。 议会 国民议会是全国最高立法机构,一院制(不包括参议院)。全代会主要职能为制定法律、修改宪法、依法监督政府和公共管理部门、宣布大赦和审批国家预算等。全代会代表由全国大选直接选举产生,任期六年;议长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两次。第一届全代会于2000年8月成立。本届全代会于2005年12月选举产生,由167名代表组成,全部来自支持政府的党派。现任国民议会议长西利亚·阿德拉·弗洛雷斯(CiliaAdelaFLORES)。参议院为最高决策机构,20个席位,院长由总统提名,现任参议院院长拉蒙·卡里萨莱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