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解析:
(三)
1.公路工程施工的组织形式包括混合工作队式、部门控制式和矩阵式管理组织形式。
2.该桥梁工程采取矩阵式管理的组织形式是合理的,因为矩阵式管理组织形式适用于大型、复杂的工程项目。
3.预应力结构用钢材主要有预应力钢丝和预应力钢绞线。
预应力钢丝主要用于悬索桥悬索、斜拉桥拉索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
预应力钢绞线主要用于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
4.桥梁工程中施工机械选择的一般原则是适应性、先进性、通用性和专用性。
5.合理选择桥梁工程施工机械的依据是工程量、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要求、施工条件、现有机械的技术状况和新机械的供应情况等。
6.桥梁基础施工机械中的钻孔设备主要有全套管钻机、旋转钻机、螺旋钻机、冲击钻机、回转式钻机、液压旋挖孔机。
全套管钻机主要用于大型桥梁钻孔桩的钻孔施工。
旋转钻机适用于各种各样的地质条件下的施工,是在大直径钻孔施工中使用最广泛的设备。
螺旋钻机用于灌注桩、深层搅拌桩、混凝土预制桩钻打结合法等工艺,适用土质的地质条件。
冲击钻机用于灌注桩钻孔施工,尤其是在卵石、漂石地质条件下具有明显的优点。
回转式钻机适用于除岩层外的各种土质地质条件。
液压旋挖桩孔机适用于除岩层、卵石、漂石地质外的各种土质地质条件,尤其是在市政桥梁及场地受阻的工程中使用。
7.施工单位采用液压旋挖桩孔机进行钻孔施工不合理,最好选择冲击钻机进行施工。
第33题 笔记记录我的笔记(0) | 精选笔记(4)选择笔记标签:试题内容(4)答案解析(0)
12345点击查看试题笔记(4)34(四)
某排水厂站工程项目采用了固定单价施工合同。工程招标文件参考资料中提供的用砂地点距工地4km。但是开工后,检查该砂质量不符合要求,承包商只得从另一距工地20km的供砂地点采购。而在一个关键工作面上又发生了几种原因造成的临时停工:5月20日至5月26日承包商的施工设备出现了从未出现过的故障;应于5月24日交给承包商的后续图纸直到6月10日才交给承包商;6月10日到6月12日施工现场下了罕见的特大暴雨,造成了6月13日到6月 14日该地区供电全面中断。
【问题】
1.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2.由于供砂距离的增大,必然引起费用的增加,承包商经过仔细认真计算后,在业主指令下达的第3天,向业主的造价工程师提交了将原用砂单价每吨提高5元的索赔要求。该索赔要求是否可以被批准,为什么?
3.若承包商对因业主原因造成窝工损失进行索赔时,要求设备窝工损失按台班计算,人工的窝工损失按日工资标准计算是否合理?如不合理,应怎样计算?
4.由于几种情况的暂时停工,承包商在6月25日向业主的造价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26d、成本损失费2万元/天(此费率已经造价工程师核准)和利润损失费2000元/天的索赔要求,共计索赔款57.2万元。应批准延长工期多少天?索赔款额多少万元?
5.在业主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进度款中是否应扣除因设备故障引起的竣工拖期违约损失赔偿金,为什么?
参考解析:
1.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
(1)与合同相比较,已造成了实际的额外费用或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不是承包商的过失。
(3)造成的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是不应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
(4)承包商在事件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出了索赔的书面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2.因供砂距离增大提出的索赔不能被批准,原因如下:
(1)承包商应对自己就招标文件的解释负责。
(2)承包商应对自己报价的正确性与完备性负责。
(3)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可以通过现场踏勘确认招标文件参考资料中提供的用砂质量是否合格,若承包商没有通过现场踏勘发现用砂质量问题,其相关风险应由承包商承担。
3.不合理。因窝工闲置的设备按折旧费或停滞台班费或租赁费计算,不包括运转费部分;人工费损失应考虑这部分工作的工人调做其他工作时工效降低的损失费用;一般用工日单价乘以一个测算的降效系数计算这一部分损失,而且只按成本费用计算,不包括利润。
4.应批准的延长工期为19d,费用索赔额为32万元,原因如下:
(1)5月20日至5月26日出现的设备故障,属于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不应考虑承包商的延长工期和费用索赔要求。
(2)5月27日至6月9日是由于业主迟交图纸引起的,为业主应承担的风险,应延长工期为14d。成本损失索赔额为14×2=28(万元),但不应考虑承包商的利润要求。
(3)6月10日至6月12日的特大暴雨属于双方共同的风险,应延长工期为3d,但不应考虑承包商的费用索赔要求。
(4)6月13日至6月14日的停电属于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预见的自然条件变化,为业主应承担的风险,应延长工期为2d,索赔额为2×2=4(万元),但不应考虑承包商的利润要求。
5.业主不应在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竣工拖期违约损失赔偿金,因为设备故障引起的工程进度拖延不等于竣工工期的延误。如果承包商能够通过施工方案的调整将延误的工期补回,不会造成工期延误;如果承包商不能通过施工方案的调整将延误的工期补回,将会造成工期延误。所以,工期提前奖励或拖期罚款应在竣工时处理。
35(五)
某市越江隧道工程全部由政府投资。该项目为该市建设规划的重要项目之一,且已列入地方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设计概算已经主管部门批准,施工图及有关技术资料齐全。该项目拟采用B0T方式建设,市政府正在与有意向的B0T项目公司洽谈。为赶工期政府方决定对该项目进行施工招标,因估计除本市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外,还可能有外省市施工企业参加投标,故招标人委托咨询单位编制了两个标底,准备分别用于对本市和外省市施工企业投标价的评定。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对投标人就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问题统一做了书面答复,并以备忘录的形式分发给各投标人。为简明起见,质疑答复备忘录采用表格形式,如表2所示。
在书面答复投标人的提问后,招标人组织各投标人进行了施工现场踏勘。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0d,招标人书面通知各投标人,由于市政府有关部门已从当天开始取消所有市内交通项目的收费,因此决定将收费站工程从原招标范围内删除。
【问题】
1.该项目的标底应采用什么方法编制?简述其理由。
2.该项目施工招标在哪些方面存在问题?请逐一说明。
3.如果在评标过程中才决定删除收费站工程,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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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解析:
1.由于该项目的施工图及有关技术资料齐全,因而其标底可采用单价法进行编制。
2.该项目施工招标存在五方面问题,分述如下:
(1)本项目尚处在与B0T项目公司谈判阶段,项目的实际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方或实质的招标人未确定,说明资金尚未落实。项目施工招标人应该是政府通过合法的程序选择的实际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方,政府方对项目施工招标有监督的权利。因而不具备施工招标的必要条件,尚不能进行施工招标。
(2)不应编制两个标底,因为根据规定,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不能对不同的投标单位采用不同的标底进行评标。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提问只能针对具体问题作出明确答复,但不应提及具体的提问单位(投标人),也不必提及提问的时间(这一点可不答),因为按《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4)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若招标人需改变招标范围或变更招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期至少15d(而不是10d)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若迟于这一时限发出变更招标文件的通知,则应将原定的投标截止日期适当延长,以便投标单位有足够的时间充分考虑这种变更对报价的影响,并将其在投标文件中反映出来。本案例背景资料未说明投标截止日期已相应延长。
(5)现场踏勘应安排在书面答复投标单位提问之前,因为投标人对施工现场条件也可能提出问题。
3.如果在评标过程中才决定删除收费站工程,则在对投标报价的评审中,应将各投标人的总报价减去其收费站工程的报价后再按原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而在对技术标等其他评审中,应将所有与收费站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去掉后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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