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规定】
荷兰和荷属安的列斯是在平等的基础上为保护共同的利益和相互提供帮助而联合的;荷属安的列斯在内部事务上享有完全的自治权;总督代表荷兰国王,由荷兰国王任命;安的列斯政府任命一名全权部长代表安的列斯参加荷兰内阁;荷兰掌管安的列斯的外交和国防事务。议会为一院制,政府由总督和部长会议组成。部长会议主席即政府总理。1990年4月组成的政府:总督J.M.沙赫,总理M.L.佩特斯夫人。
【主要政党】民族人民党,圣马丁民主党,劳工解放阵线,博奈尔进步联盟。
2007年7月1日起,位于加勒比海的荷属安的列斯将解体,其中2个岛将成为独立的荷兰属国,另外3个岛将可能变成荷兰的一个特别行政区。 据报道,巴尔克嫩德与荷属安的列斯地方领导人在库拉索岛进行了2天的圆桌会议后于26日达成协议。根据协议,自2007年7月1日起,荷属安的列斯5个岛中的库拉索岛和荷属圣马丁岛(该岛北部为法国所有)将成为隶属荷兰王国的独立国家,政府享有高度自治权。另外3个岛屿将被称为“王国列岛”,具体地位待定,但类似特别行政区。 近年来,荷属安的列斯人民通过全民公决要求摆脱荷属安的列斯政府,荷兰政府被迫从2004年开始就这一问题进行磋商。巴尔克嫩德在圆桌会议结束后表示,协议的签署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