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丙方在甲方进修完规定的课程,由甲方负责将丙方的成绩等学习档案及时转送四川师大。
四、乙方应主动配合做好丙方的进修和管理工作。若丙方在学习期间因生博学习成绩不合格以及其它原因中途需停止进修的,由甲方根据有关规定与四川师大共同处理;丙方停止进修后,甲方不退还已收进修费,也不再收取下一学年的培养费。
五、丙方的论文指导和答辩必须按四川师大的统一规定进行,丙方在甲方修完课程后必须到四川师大报到。
六、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可由三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均不得中止本协议,否则将依法追究违约责任。
甲方:南京师大 乙方:
负 责 人: 负 责人: 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