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3场次,农资经营人员培训2场次,内容涉及《农药管理条例》、《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县高毒农药管理规定》、《种子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及部、省关于农资管理的实施意见和无公害农药使用技术等,累计培训200余人次,印发培训资料1000余份。
三是利用“3.15”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设立了真假种子展示台、咨询服务台、散发宣传资料,宣传《种子法》、《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累计张贴标语、悬挂横幅36条,出动宣传车5辆次,录制宣传磁带2盒,发放致农民朋友一份信1200余份,“种子在农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200多份,“《种子法》是实现种子现代化的重要法律保障”200多份,“种子法”的作用特点300多份,接待谘询群众10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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