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备考:常识判断(2)

  2.【解析】D。A项错误,张某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排除。

  B项,张父对张某收受王某100万元不知情,故不符合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排除。

  C项,国家工作人员至少许诺了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但是不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对行为主体的内容知情,如果国家工作人员知情并许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国家工作人员成立受贿罪,其近亲属或者其他与国家机关人员关系密切的人,同时触犯受贿罪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C项中张父不知情,所以不构成受贿罪共同犯罪,排除。

  D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因此D项正确,当选。

  3.【解析】B。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2条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和本规定第七条的规定,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因此B项错误,当选。

  4.【解析】B。关于个人合伙的诉讼主体资格,根据《民诉意见》第40条规定,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结合题干,应以甲、乙、丙三人为共同被告,并注明“客来香”字号,因此B项正确,当选。A、C、D三项均错误。

  5.【解析】B。《深圳市行政机关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且符合有关条件的,按管理权限批准后,可以破格晋升。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不得越级晋升职级。因此B项当选。

  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为你推荐:

  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数量关系备考禁忌

  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怎样应付考场突发状况

  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类比推理之语义关系

  2016国家公务员行测答题技巧:解释关系解逻辑填空题


公务员备考辅导 行测辅导 申论辅导 模拟试题 考生经验
分享

热门关注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法律与道德 底线缺一不可

公务员公共基础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刑事诉讼法:强制措施

公务员公共基础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缓刑与死缓

公务员公共基础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房主卖房,租户必须搬走吗

公务员公共基础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

公务员公共基础

公务员公共基础公文知识:版头

公务员公共基础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公务员法修改亮点

公务员公共基础

公务员公共基础政治知识:改革开放

公务员公共基础

公务员公共基础政治知识:大国建交

公务员公共基础

公务员公共基础地理环境知识:月相

公务员公共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