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15下半年教师资格证面试公告

  河南的小伙伴们已经查看了201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面试通知吗?如果没有看的,在参加面试之前一定要瞧一瞧哦。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考试网为您整理:河南2015下半年教师资格证面试公告,欢迎您阅读!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河南省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河南省工作安排,现将我省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内容及科目

  1.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有关面试内容和要求,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考生可登录www.ntce.cn查询),面试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2.面试科目:

  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

  小学面试分8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

  初中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分15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

  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分14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户籍或人事关系(人事档案)在河南的社会考生,河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2.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条件: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3.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相应各科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2015年下半年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2015年11月30日公布。考生可凭姓名、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网站www.ntce.cn查询。

  三、报考流程

  1.网上报名:11月30日8时—12月4日17时;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应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读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辖市为面试考区。

  2.现场确认:12月1日—12月6日;

  各类考生现场确认需携带的材料如下:

  (1)户籍在河南的考生: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学历认证报告书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人事关系在河南的考生: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学历认证报告书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格式与要求见附件2)原件。

  各省辖市面试现场确认点见附件1。

  3.现场确认通过后网上缴纳考试费,缴费日期为:12月1日8:00—12月7日17:00(网上支付流程图见附件3)。未经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4.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2月21日—12月27日。

  5.参加面试

  全省面试时间为:12月26日—12月27日,考生所在考点和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场次和时间到达考点参加面试。

  (1)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2)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试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4)试讲(演示)。考生按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由各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执行。

  6.成绩公布

  面试结果可于2016年3月1日登陆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查询。面试合格的考生可获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发放的相应类别的考试合格证明。具体发放时间及领取地点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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