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群众纪律,强化服务意识
群众纪律是党为保持党员、党组织与人民群众的密切关系而制定的行为准则,是我们党在各个历史时期处理党群关系的总的规范,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个人与人民群众交往过程中不能踩踏的行为底线。其核心要求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任何时候都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毛泽东同志曾指出:“党群关系好比鱼水关系,如果党群关系搞不好,社会主义制度就不可能建成,社会主义制度建成了,也不稳固”。党员干部都要努力加强同人
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反对形形色色的官僚主义,主动拉近党群关系,化解矛盾,不断树立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良好形象。
作为民生部门,我们肩负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的重任,承担着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国防、服务社会的重要职能。民政工作是实现党的治国理政思想的民心工作,我们要从内心深处把群众当亲人来对待,善意的微笑,温暖的话语,杜绝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的情况。要把自己当成普通群众来对待,明白自己也是群众的一员,把自己同群众放在一个等高线上,不自以为是、高高在上、摆官架子,要带着感情,同群众平等相处,真心实意与群众交朋友、做知己,将心比心,多换位思考,用真心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努力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为此,一要在联系群众、深化专题教育上有所作为。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知温暖、知困难,解难、解惑、解困,帮助他们不断发展。二要在转变作风、提升服务质量上有所作为。比奉献、比付出、比成效,要把争先创优作为我们工作的动力。三要在转变方式、科学管理上有所作为。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促进干部职工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理论水平同步提高,真正打造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良的民政干部队伍。四要在立足大局、推动民生保障上有所作为。要认真谋划重点工作、创新工作,持续完善“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机制,切实解决民政对象的实际困难,维护好他们的切身利益,让老百姓真切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