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具体目标。
到2020年:
1.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协调机制更加完善。省、市、县三级普遍建立精神卫生工作政府领导与部门协调机制。70%的乡镇(街道)建立由综治、卫生计生、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老龄等单位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
2.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基本健全。健全省、市、县三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服务人口多且地市级机构覆盖不到的县(市、区)可根据需要建设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其他县(市、区)至少在一所符合条件的综合性医院设立精神科。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相关工作。
3.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紧缺状况得到初步缓解。全国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增加到4万名。东部地区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低于3.8名,中西部地区不低于2.8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配备专职或兼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师基本满足工作需要,社会组织及志愿者广泛参与精神卫生工作。
小编精心推荐
小编精心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