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宏观调控,确保粮食安全
(一)抓好粮食收购,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一是做好市场粮价监测,分析预测粮价走势,向社会及时发布粮食价格信息,为农民和粮食经营者提供粮食信息服务。
二是指导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及早做好市场化条件下的粮食收购仓容、资金、设备及服务设施等方面的准备,继续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去年,全市共收购稻谷3.7亿公斤。收购资金得到有效保障,未出现打“白条”现象。全市早稻收购平均价格达97元/百斤,中晚稻收购平均价格达96元/百斤,分别高出国家最低收购价格20元/百斤和17元/百斤,帮助种粮农民实现了增产增收。
(二)完善调控手段,确保我市粮食市场稳定
一是建立了我市最低和最高粮食库存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省文件要求,对全市77家粮食经营企业的最低和最高库存量进行了核定。其中:国有企业45家,民营企业32家。通过实行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分级管理,明确粮食企业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和必须履行的最低、最高库存量义务,从而更有效的保障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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