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高检院有关检察制度改革精神,院领导班子在成立之初就提出,本年度业务工作的重点是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努力寻求新型办案模式。
今年以来,我们在公诉部门主要进行了四个方面的改革。一是全面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进一步更新执法观念,转变管理职能,在公诉部门设置了3个主诉检察官办案组,同时对选任制度、办案制度、配套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初步形成了责、权、利相统一的办案工作新机制。二是积极开展普通程序简易审。从提高诉讼效率和节约诉讼成本的目的出发,我们与区法院共同商讨制定了《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简便审理的审理办法》,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法庭讯问、质证及辩论范围进行适当简化。三是率先试行量刑建议制度。为了切实提高干警执法水平,拓展公诉职能,强化内部制约考核,加强审判监督,我院在全市率先推行了量刑建议试点,今年3月份以来,共向法庭提出量刑建议146次,95%以上被采纳。目前这项改革已被市院在全市检察系统进行推广。四是努力探索证据开示和公诉引导侦查制度。通过这项制度的施行,进一步增强了执法透明度,强化了外部监督,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诉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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