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岗位职责没有明确规定,导致同一件事,几个人在做,但对某些事情,又无人在做,同时出现问题不能具体归责以致有些事情无人愿意做。建议公司先以现有管理人员自写职责上交的形式收集信息,界定有没有重复而无必要的工作、界定重要的工作有没有专人负责。公司的整体运作有效性应有一个完整流程审核来维护。
(2)企业是一个整体,应以一套自有的规范程序来解决内部管理问题。公司目前首先是决策程序不规范,对某项决策多数公司的程序是:先评价是否必须实施、再决定由谁去执行、在什么时候完成、最后确定具体操作方式交责任人执行,而目前简单化到先执行再去慢慢确定如何操作。其次是在具体业务中,执行人对接受必要的监督没有认识。认为这是一种不必要的人力资源浪费、一种不信任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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