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市2015政法干警递补体检通知

  2015年四川达州政法干警体能测评及体检工作即将开始,政法干警体检时间为1月26日,参加了此次四川达州政法干警体检的考生们,觉得自己是否能够顺利通过政法干警体检了。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网为您整理提供“四川达州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体检政审通知”,请认真查阅!

  达州市关于2015年政法体改生招录递补体检的通知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编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规定,“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应在公示前从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其中需进行体能测评的,体能测评须合格)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1次。”,根据招考公告的规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考生1名,现将递补体检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递补体检考生

  递补体检考生1名,名单附后。

  二、递补体检时间

  2016年1月26日(星期2)。

  三、参加递补体检考生集中地点

  2016年1月26日早上8:00前在达州市西外市政中心人民广场对面旗杆处集中点名后,再统一前往体检地点。

  四、体检执行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人民警察职位(含司法警察)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3〕13号)、《关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狱医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3〕20号)执行。

  考生体检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请各位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五、收费标准

  按每位考生350元的标准于体检当天向考生收取。

  六、注意事项

  (一)未在规定时间前赶到体检集中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

  (二)考生需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

  (三)考生空腹参加体检,在抽血和B超前不得进食和饮水。

  (四)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参加体检。已携带的,须按要求在报到时交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的,在体检过程中一经发现,取消体检资格。

  特此通知。

  附:

  1. 达州市2015年政法体改生招录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2. 考生体检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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