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考《刑诉法》高频考点练习题:未成年人案件

  2016年司法考试迫在眉睫,那么刑事诉讼法中有哪些重点知识你都记住了吗?详情请看本文“2016年司考《刑诉法》高频考点练习题:未成年人案件”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1.【中等难度】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哪些罪犯,应当及时收监执行

  A.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B.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C.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

  D.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2010年5月的一天,在校学生甲乙丙丁四名同学(均不满16周岁)到一网吧门口玩耍时,遭被害人戊言语挑衅并出手殴打被告人丁。随后,被告人甲乙丙丁四人用拳脚对戊进行殴打,致其受伤。经法医学鉴定,属轻伤。该县人民检察院于同年8月10日以被告人甲乙丙丁犯故意伤害罪向该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请根据此案情回答2-6题。

  2.【真题难度】关于为被告人甲提供法律援助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只有法院才有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的义务,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无此义务

  B.其犯罪的时候未满18周岁,审判的时候已满18周岁了,法院不用再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C.其如果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可以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D.到了审判阶段,如果其还是未成年人,法院要为其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某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3.【真题难度】如果人民检察院要审查批准逮捕乙,需要进行的活动是:

  A.应当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B.应当听取辩护律师意见

  C.可以询问证人

  D.可以询问诉讼参与人

  4.【真题难度】下列关于未成年人诉讼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A.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B.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的,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

  C.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D.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可以进行补充陈述

  5.【真题难度】关于未成年诉讼程序中的附条件不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B.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可以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

  C.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起诉的决定

  D.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没有违反应当遵守规定的情形,考验期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6.【真题难度】关于未成年人案件的不公开审理与犯罪档案封存制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犯罪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B.与审理该案无关的法院其他人员、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其他人员均不可旁听案件

  C.审判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D.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只有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才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参考答案:

  1.【答案】ABC

  【解析】新《刑事诉讼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所以AB两个选项当选。

  该条第3款规定,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所以C选项正确。

  D选项错误,因为其并不是收监执行的情形之一,而是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附条件不起诉的,撤销不起诉决定的情形之一。具体法条是新《刑事诉讼法》第273条: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

  (一)实施新的犯罪或者发现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以前还有其他犯罪需要追诉的:

  (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者考察机关有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没有上述情形,考验期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陷阱分析】此题主要考查点在收监执行情形和撤销附条件不起诉情形的比较。考查比较细致,不知道考生是否能轻松应对。

  2.【答案】B

  【解析】2012年修订《刑事诉讼法》第267条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据此确定,公检法三机关都有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的义务,所以AC选项错误;公检法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看的是诉讼进程中的年龄,而不是犯罪时的年龄,所以B项正确;提供法律援助的方式,刑诉修改为改为办案机关“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而不是由其指定具体的律师,所以D选项错误。【陷阱分析】本题的考查点有四个,其中一个是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是依据其犯罪时的年龄还是依据其诉讼进程中的年龄;另外三个是这次刑诉修改法律援助的三个点。

  3.【答案】ABCD

  【解析】2012年修订《刑事诉讼法》第269条规定,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和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应当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而该法第8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据此确定AB选项正确。CD选项也正确,虽然专门规定审查批准逮捕未成年的269条没有规定,但是审查批捕一般犯罪嫌疑人的第86条已经有规定,又根据该法第276条的规定,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除本章已有规定的以外,按照本法的其他规定进行,所以CD也是当选项。

  【陷阱分析】像本题这样考查在各个诉讼阶段,应当为哪些诉讼行为,可以为哪些诉讼行为的题目,是真题中常常出现的。本题的难度在于把审查批捕一般犯罪嫌疑人和审查批捕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结合起来考查了,这也提醒考生,看书要前后结合,不能顾此失彼。

  4.【答案】A

  【解析】2012年修订《刑事诉讼法》第270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认为办案人员在讯问、审判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意见。讯问笔录、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阅读或者向他宣读。

  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

  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进行补充陈述。

  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适用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

  根据此条,可以确定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错在“应当”上,应改为“可以”;CD选项均错误,均应该把其中的“或者其他人员”去掉。

  【陷阱分析】本题考查的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法定代理人与其他成年****利的区别。

  往年在刑诉73分的总分值中,刑诉法典和司法解释比重相当,都是30分左右……今年,刑诉的大幅度修改,一定会吸引命题人更多的关注,所以考查刑诉法典的分析一定会超过40分。那这些新修增点,考查那么高的分值,为了体现试题的区分度,命题老师一定会在命题技巧和命题细节上下功夫。

  5.【答案】CD

  【解析】2012年修订《刑事诉讼法》第271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

  对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要求复议、提请复核或者被害人申诉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起诉的决定。

  根据此条确定A选项错误,错在两处,一处是把“三年”应改为“一年”;一处把“应当”改为“可以”。B选项错误,应把“可以”改成“应当”。C选项正确。

  2012年修订《刑事诉讼法》第273条规定,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

  (一)实施新的犯罪或者发现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以前还有其他犯罪需要追诉的;

  (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者考察机关有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没有上述情形,考验期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根据该条第3款规定,D选项正确。

  【陷阱分析】本题是附条件不起诉的全面考查。这个制度非常重要,希望考生全面掌握。

  6.【答案】ABCD

  【解析】2012年修订《刑事诉讼法》第274条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根据该条规定,AB选项均错误。

  该法第275条第1款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根据该款的规定,CD选项均错误。

  【陷阱分析】不公开审理制度,考查频率很高,今年在公开审理原则上,修改了两个点,一个是本题的B项意图考查的内容,一个是商业秘密,当事人申请不公开的,法院可以不公开。希望大家准确记忆。

  档案封存制度,主要考查了什么时候的年龄和被判处的刑法轻重,掌握了这两个知识点,CD两个选项就能轻松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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