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赞助费用。
5、 甲方在实现乙方的赞助回报过程中,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比赛风格内容合适的资料。
6、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的规定使用赛事的名称标志,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7、 甲方有权审查乙方制作的印有赛事名称标志的各类物品,在质量、设计、适当性、使用途径等方面都应得到甲方审查合格后才能生产和发售
8、 甲方有权自行开发的与赛事相关的各种商品,并要求乙方所制作的各类物品与其在设计上具有显著区别性,不允许乙方与甲方形成直接竞争。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 乙方负责向国家有关部门、主管单位申请本赛事立项、审批等相关工作。
2、 在得到赛事批文后,乙方负责向当地政府、公安、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申请举办比赛的所有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