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选拔程序
(一)资格初审
我校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评审组对考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并报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初审合格名单将于4月26日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为期一周公示,网址为(http://bkzs.hfut.edu.cn);公示无异议后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公示10天;请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系统显示“初审合格”者正式取得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资格。我校不发书面通知。
(二)考核形式及内容
所有取得自主招生考核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面试,按面试成绩择优选拔。
面试专家组由3位及以上相关学科教授组成,专家独立打分,综合评价。专家名单和考生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主要考查学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心理素质、对中国文化常识认识与理解的广度与深度等。
(三)考核时间和地点
2016年6月12日(具体安排届时见网页公告或短信通知)
考核地点: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校区)
(四)资格认定及公示
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我校将依据面试考核成绩,择优确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
入围合格考生名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6月18日将上传我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并将名单报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届时考生可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是否获得入围资格。我校不再单独发放合格证。
六、录取规则
(一)志愿填报
1.批次:获得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入围合格考生,均需参加2016年高考。入围合格考生须在自主招生批次填报合肥工业大学(不含宣城校区),具体志愿填报时间和方式请按考生所在省(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2.专业:入围合格考生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建议填“专业服从”,否则存在退档风险。
(二)录取优惠政策
1.优惠分值
(1)入围合格考生高考成绩最低达到我校在生源地模拟投档线下30分(江苏省除外)以内,且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2)入围合格的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成绩要求1个A、1个B及以上,高考成绩最低达到我校在生源地模拟投档线下18分以内,且不低于江苏省本科第一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2.录取说明
(1)根据入围合格考生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我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原则上于本科一批次前完成录取。
(2)我校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3)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三)注意事项
1.自主招生及招生专业,均在生源地自主招生入围合格考生中进行排序,与非自主招生考生不作比较。
2.非我校原因导致考生未能享受自主招生政策的,我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3.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合肥工业大学2016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七、监督机制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自主招生工作。坚持做到程序规范、办法公开,加强自主招生规范管理。
2.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示。
3.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主招生工作。畅通投诉渠道,监督电话0551-62901024。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室
邮 编:230009
联系电话:0551-62902397,0551-62905427(传真)
E - mail:hfutzb@hfut.edu.cn
微信公众号: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九、本办法由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合肥工业大学
二○一六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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